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

個體經濟學:根基的理解

經濟學的基本內涵是瞭解個人如何在有限的抉擇下做出一致性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行為,察覺影響人們做出不同行為的關鍵變數。藉由找出個人行動的法則,來預測經濟活動的整體脈象,其中背後隱含著「方法論的個人主義」的假設,其認為經濟行為的基本單位都是從個人出發,故在解釋經濟事件或行為時,必定要從個人的行為理性去做推演。

由於最大化自身利益的概念相當抽象, 難以用於分析和比較不同行為下個人行為所帶來的"利益"是大是小,故效用的概念被導入經濟學,將利益透過效用函數映射到一維空間的實數,用一實數去代表一行為下所帶來的利益大小,使經濟學的論述得以用自然科學的共通語言─數學─去描述,擺脫傳統上以文字去勾勒出經濟行為的舊俗,企圖以中性的數學與邏輯去敘述人的行為決策,強調理性抉擇的實然性。此外,我們可以在日常生活地觀察到,在反覆地進行相同行為下,雖該行為能帶給個體良好的感受,但是其效果會隨著次數的增加,而降低抑或有不好的感受,替人們在最大化的行為理性下多加了額外的約束條件,即以學界內的術語來講即是「邊際效用遞減」。

藉由數學工具的導入和效用理論的運用,建立了當代個體分析的基石,讓經濟學家得以用科學的方法建立模型來概括、預測理性的經濟人的行為決策,藉由數學方法去分析單期、多期人們的消費決策,且藉由挑整約束條件去分析不同狀態下人們行為會怎樣改變,再一一代表性的經濟個體去描繪市場上的需求面的輪廓。

市場上的供給面則不用透過了解生產者的心理如何達到滿足,即效用函數,去決定廠商的生產決策。從國富論中老生常談的麵包師寓言便可得知,在一經濟體下人們扮演的角色往往不只有單純一種,麵包師傅不是因為愛錢才做麵包,而是喜歡錢能夠交換到東西的功能才會去賣麵包,即在古典理論中「生產是為了消費」的核心概念。故廠商只要擔心商品能不能賺錢即可,即廠商不可能含淚賠本地供應商品給消費者,抑或在別的領域有更好賺錢的機會時,仍死守老本業不放,此即為利潤極大化的原則。經由此補足市場的供給面,再經由供給和需求雙方透過價格機能從價或從量地去調整、分配稀少的財物,形成如今我們常見供需圖,供給和需求方會隨著市場結構的不同,而有些微的調整,但要注意現實與產業組織理論所建構出的廠商、市場行為的落差,因為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本身就內定了特定的行為所導致的必然性結果,此理論不全然能完全解釋廠商的行為與市場的結構型態,如獨占廠商並非沒有競爭行為,憑空吃掉整個市場;抑或如寇斯所說在長期下獨佔廠商必須與他不同期間製造的商品進行競爭,也就是所謂的「寇斯猜想」。故不能全然地相信理論模型所隱含的行為和其效果,等同於真實世界的映照,要不斷地觀察現實生活、質疑理論的效度,才能推進社會科學闡釋這世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