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廣告文化

商品的目的在於滿足人的需求,一直是很自然的事。廚師提供食物給饕客,滿足其想大快朵頤的慾望;工廠內的女工生產著一件件衣服,讓人們有溫暖的衣服穿。商品在大部分時間作為提供消費者現實生活上滿足的存在,但直到了19世紀末,大眾傳播媒介的逐漸普及,報紙、廣播、收音機、電視成為了庶民生活的主角,廣告也變成民眾消費資訊的來源之一,不管是不是經意或是不經意的,現代人的世界已經被文字、聲音、影像,各種形式的廣告所充斥著。

早期的廣告,以台灣為例,通常是以簡潔俐落的手法來廣告商品,例如:大同歌和斯斯感冒膠囊,敘述內容多以商品本身的使用價值為主。

大同歌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大同冰箱式樣新 電扇電鍋洗衣機
家家歡迎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斯斯感冒膠囊

感冒用斯斯
咳嗽用斯斯
酸痛疲勞用斯斯
斯斯不含類固醇 麥傷身體 效果好

   
隨著同性質的廣告不斷出現,消費者便逐漸對此種廣告方式感到厭倦,為因應此趨勢,廣告商不得對廣告內容做出創新的改變,把廣告的重點從商品本身的使用價值移轉到增添商品的交換價值,藉由在廣告中塑造商品某些形象,讓消費者能因為本身對於個人的理想形象追求或彌補生活上的缺陷,而去購買商品,以期盼能達到自己心目中理想生活的願景。例如近期MAZDA的廣告,其大部分時間並不是在商品本身著墨,而是透過廣告主角對於自己小時候,爸爸總是在他出場的棒球比賽中缺席,長大後希望能有台MAZDA來出席兒子比賽,來彌補小時候爸爸不能給他的家庭溫暖。但事實上,人們總是在買完商品後,面對一次次理想的破滅,而又一次次地藉由購買商品,來補足心中的缺陷或者達到理想的生活。由此,消費的意義便從滿足自己實質需求,異化成了永無止境地符號地域,而與生產的產品本質脫離,成為了當代社會的消費引擎,不停地轉動著。

2 則留言:

Mr.K 提到...

一定要配溫開水

安安 提到...

一定要配溫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