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媒體的亂象大部分是由制度面造成營收與成本面壓力的所導致的。先從成本面剖析,一個電視台,排除無線電視台嚴格限制進入數量所形成的寡占利潤外,基本上皆是以有線電視系統為進入的管道,但是由於法令的限制,使得想要進入有線電視的電視台,必須透過所謂的有線電視系統商上架,才能放映自身頻道的影音內容,然而系統商的服務是採取區域證照壟斷,也就是區域獨佔事業,使得電視商必須向各區域付出高額成本,才能上線播放。
營收面來說,電視台主要是依靠廣告費用才得以存活下去,而廣告收入大小是以收看人數多寡與時段和廣告長度決定,因為有線電視是採取吃到飽制,也就是付費者僅需要付出一定額費用,就可觀看到系統商所提供的所有頻道,而在同一個平台上,電視台無法得知實際的收看人數,加上大量同質頻道競爭,故無法確定實際的收入,並只能透過小樣本的電視收視調查商來確認廣告人數,導致以偏誤收視基數建立廣告費用的收取標準。此外,大量的頻道數和不確定的收視,使廣告商定額宣傳費用平均化,電視台平均收入減少化,使得電視台難以進行新節目的開發與投資(禁止節目拉贊助商也是原因之一)。
故我認為解決媒體亂象的解決辦法為:
廢除媒體系統商制度,改由政府成立一個全國單一平台,不以營利為導向,僅作為一個將電視台進入成本最小化的平台,不對其內容進行審核作為進入條件,只收取使可讓觀眾收視的最低成本。
收視方法採取頻道訂購制,使得電視台能直接地向其收視戶收取費用,且廣告商也能獲得公開透明的收視基數,和依據各訂戶的偏好進行廣告投置,達到廣告的有效放映,電視台也能拿到最大的利潤。此外,藉由此種方法,也能保證媒體內容不再惡化,因為電視台是向收視戶負責而不是之前的佔大部分的廣告商,過度偏化的內容不能爭取到大多數收視戶的認可,而導致收視戶的直接流失以示制衡,更能鼓勵電視台努力製作更好的節目給收視戶欣賞,而不是惡性的循環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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