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域付出高額成本,才能上線播放。
營收面來說,電視台主要是依靠廣告費用才得以存活下去,而廣告收入大小是以收看人數多寡與時段和廣告長度決定,因為有線電視是採取吃到飽制,也就是付費者僅需要付出一定額費用,就可觀看到系統商所提供的所有頻道,而在同一個平台上,電視台無法得知實際的收看人數,加上大量同質頻道競爭,故無法確定實際的收入,並只能透過小樣本的電視收視調查商來確認廣告人數,導致以偏誤收視基數建立廣告費用的收取標準。此外,大量的頻道數和不確定的收視,使廣告商定額宣傳費用平均化,電視台平均收入減少化,使得電視台難以進行新節目的開發與投資(禁止節目拉贊助商也是原因之一)。
故我認為解決媒體亂象的解決辦法為:
廢除媒體系統商制度,改由政府成立一個全國單一平台,不以營利為導向,僅作為一個將電視台進入成本最小化的平台,不對其內容進行審核作為進入條件,只收取使可讓觀眾收視的最低成本。
收視方法採取頻道訂購制,使得電視台能直接地向其收視戶收取費用,且廣告商也能獲得公開透明的收視基數,和依據各訂戶的偏好進行廣告投置,達到廣告的有效放映,電視台也能拿到最大的利潤。此外,藉由此種方法,也能保證媒體內容不再惡化,因為電視台是向收視戶負責而不是之前的佔大部分的廣告商,過度偏化的內容不能爭取到大多數收視戶的認可,而導致收視戶的直接流失以示制衡,更能鼓勵電視台努力製作更好的節目給收視戶欣賞,而不是惡性的循環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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