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國富論文選摘要和心得

摘要

所有的商品和服務都是透過勞動所產生,所以價值是勞動所賦予的。而將其商品和服務能以某種型式儲藏下來就是財富,由於財富其價值都是由勞動所賦予的,故財富本身為一種可以用來購買勞動的存在,透過其能購買到的勞動大小稱為購買力。

但是由於勞動本身很難以相同標準計算,不同工作性質其勞心勞力的程度不同,故通常以物品作為交換的基準。然而市場上的商品眾多,為了減少物物交換所產生的交易成本,人們改以貴金屬作為貨幣,當作交易物品時記帳單位的標準,而金屬容易受到供給面的波動,使貨幣的購買力產生變化,進而相對使勞動的價值產生變化。

雖然勞動是賦予價值的唯一途徑,但並不代表該價值純粹是實質的,因為透過市場交易,該實質價格必然要透過貨幣名目化才得以交易。故物品有勞動的賦予的實質價格,還有其透過市場交易,以貨幣表示的名目價格。此外,勞動本身也作為一種商品,故也有名目價格和實質價格,但真正的購買力還是決定在實質價格大小。

在原始的社會並無資本存在,故以前勞動量是物品價值的唯一標準,但當資本和土地做為私有產權存在時,一個物品的價值由工資、利潤和地租組成,而這價值組成的三個構成皆是以勞動作為計算的標準。

心得

亞當斯密在這篇文選,對於商品價值歸屬粗略做了分類,將勞動作為交換價值的標準,且為商品價值分解的基礎單位。

但是將勞動作為所有價值的歸屬,在我意見看來,是概念上可行,在實質應用上,如同文中寫到,勞動是個難以用來計算的價值基準,以工時的尺度來計算勞動價值,在不同的勞動環境、勞動需求下,並不是能以一個統一的客觀標準去計算其價值。

而在將商品價值拆解為工資、利潤和地租時,可以理解資本為了迂迴生產而產生的商品,透過不斷地分解下,其往上不斷地向上分解為勞動價值。

但該理論不能解釋地租的價值來源,地租的來源來自於土地本身所提供的生產力,非由勞動所提供,而是勞動必須要有土地的存在才能有地方發揮其產生價值的功用,地租能以勞動為價值衡量標準,是純解釋地租能在市場上拿到的購買力,而非解釋地租價值的來源。

此外,亞當斯密當時並沒有主觀價值存在,把商品價值全歸於勞力所有,在他的觀點商品和勞務應皆為內在價值所構成,因為不含主觀成分,故在文中價值和價格似乎沒有特別的區分,更不用討論價值化作價格的實際過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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